11月11日下午,经过约6个小时的传讯,陈水扁被台湾特侦组送交收押,待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图为陈水扁被铐上手铐,准备乘车前往台北地院的一刻。检察官认为,陈水扁涉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及触犯洗钱防制法。当天上午,陈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负责侦办“国务机要费”及洗钱案等的台湾特侦组传唤到案进行说明。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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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针对有美方人士联名致函台法务部门对台司法处理一连串案件有所关切。台法务部门25日发表声明,强调并无政治力介入。
台法务部门声明文中表示,有美方人士就前“内政部长”余政宪、嘉义县长陈明文、台南市议员王定宇、前“国安局长”邱义仁、前“外交部长”陈唐山、云林县长苏治芬等所涉个案,联署希望能确保检察官对外的独立性、遵循无罪推定、遵守侦查不公开、落实公开审判等建言。
声明指出:检察官追查任何官员贪腐行为,不受任何干涉,陈水扁与夫人吴淑珍所涉案件,侦办过程并无政治力介入。
声明表示,基于无罪推定原则,要求侦查不公开乃理所当然。关于羁押制度,都在“宪法”规范下施行正当的法律程序,无违公义与法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