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元大证券弊案,查出元大总裁马志玲主导利益输送,前天依违反证交法及背信罪约谈马志玲到案,马志玲辩称无不法,但检方查出,他涉案嫌疑重大,谕令以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同时对马志玲限制出境。
检方认马志玲涉主导利益输送
特侦组侦办元大集团卷入“二次金改”弊案、元大证并复华金控弊案,现已查知元大马家至少汇款600万元给扁家,另运送2亿元现金至玉山官邸,动机不详,怀疑元大集团涉嫌行贿,协助扁家洗钱。
不过,在扁家洗钱案中,马志玲目前仍暂列为证人,至于台北地检署查出马志玲在元大证弊案涉案明确,将马志玲转签为侦字案被告、限制出境后,有利于洗钱案后续侦办。
检方否认马维欣涉案
据了解,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宗志签列马志玲、元大证董事长杜丽庄、元大证债券部副理吴丽敏及总经理张立秋四人为被告,杜丽庄等人分别被以1000万元、700万元、200万元交保,至于外传马志玲的女儿元大投信董事长马维欣也涉弊,台北地检署上午否认。
台北地检署今年7月底兵分11路搜索元大集团查扣账证,并约谈被特侦组列为洗钱案被告的元大证前董事杜丽萍作证,特侦组10月17日搜索元大集团时,调阅元大证的财务报表,元大方面反应账证已被台北地检署查扣,特侦组为查证资金流向,月前向地检署调卷。
检方原订上周五下午陈水扁被依贪污、洗钱罪起诉时约谈马志玲,但马志玲表示有公务在身,与检察官协调前天下午1时40分出庭,侦讯到傍晚6时许结束。
处理结构债亏损 涉套利10亿
元大京华证券2005年处理结构债亏损时,利用关系人交易套利,通过旗下元大证券投资信托公司发行多档债券型基金,投资连结美元利率结构债;2004年间受到美国Fed调升联邦基本利率影响,净值下滑,元大投信将亏损转嫁基金的受益人。
检方查出,马志玲将惨跌的基金售予元大证券承受,造成元大投信获利约10亿元,元大证买受不良基金后产生10亿元的损失。
检方另查出,马志玲、杜丽庄另利用实际掌控的“腾达”、“联达”等公司持有许多元大投信公司的股权,他们夫妻却以“低卖高买”的手法,通过元大证董事会的决议,由元大证公司以每股57元买入杜丽庄及腾达公司的元大投信股权,以此套利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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