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娇(资料图) 中新社发 邓庆乐 摄
昨日,香港法院就阿娇在马来西亚表演后台换衣时遭遇偷拍一事做出判决,在维持原判的基础上裁定《壹本便利》偷拍明星隐私及公布偷拍照片行为属于违法,并称此举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下流行为。
据香港中通社11月1日电,主审裁判官区士显在书面判词中表示,任何将女性身体当作偷窥对象的报道,都有违一般道德标准,有关报道用9张相片,分别从不同角度巨细无遗、绘形绘声描述钟欣桐的更衣过程,不难挑起读者的遐想。裁判官认为,报道刻意卖弄色情,达致色情效果,令读者感到腐化、厌恶。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李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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