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谭耀文。中新社发 赵振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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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北京拍电视剧的谭耀文被传是北京某风月场所的“熟客”,该“俱乐部”负责人称谭耀文“前两天还来过”。谭耀文对此感到非常气愤,他发表博文澄清。昨天他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独家专访,对该报道的每个细节逐一反驳:“没有一样是对的,只不过是拿一张资料图片来编故事!
[事件回放]
前几日,据某门户网站和重庆某媒体爆料称,香港不少明星成为北京夜店的“熟客”,谭耀文被爆常到夜总会找“小姐”解闷,并称谭耀文每次到北京拍剧必入住亮×河公寓,因为喜欢到“缤纷××俱乐部”(前身是夜总会)找公关小姐陪坐陪玩,还有秘密通道直上客房。
该报道称,夜总会部长接受采访时透露,谭耀文是港星中玩得最斯文的一个,刘松仁、房祖名、吴彦祖及罗家英等都是熟客,并说“谭耀文前两天才来过”。一位叫美玲的“公关小姐”称赞谭耀文“很帅,很能喝”,但她拒绝回答与谭耀文有没有“下文”的问题。报道此事的记者还称,他听到谭耀文在茶餐厅里和友人讨论“寻欢”心得,谭耀文见到有记者在场便匆匆离开。
谭耀文5月3日在博客上回应此事,表示自己被“砌生猪肉(冤枉)”,称之为“无中生有”,其经纪公司英皇也发表声明斥责该报道不属实。
[当事人回应]
“我这两个月一直在香港”
羊城晚报:你在博客上称自己被冤枉,还会不会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
谭:应该会,我已经交给公司处理,公司表示会跟进此事。我明白娱乐报道难免会炒作,我们不会轻易对每个报道采取法律行动,但是这次真的很离谱,里面每一个细节都是错的,简直是天方夜谭。
羊城晚报:该报道提到你每次去北京都住亮×河公寓,因为那里有“缤纷××俱乐部”,你去过那里吗?
谭:我只是在2000年住过一次亮×河公寓,那时是在拍电影《蜀山》,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那里。至于那个俱乐部,我根本没去过,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个什么场所。我会去大排档吃东西,但我不会去品流复杂的地方。
羊城晚报:还有一张图片,配的文字是说你在茶餐厅里和友人讨论“寻欢”心得?
谭:那张照片是张资料图片,当时是在今年3月初,我在北京一家茶餐厅和我的前经纪人叙旧,他现在是海润公司制作部的主管,我们在讨论上市公司的运作方式,谈得非?。报道里说我见到记者立即匆匆要走,事实上我根本没注意附近有什么记者,我离开是因为我朋友要介绍海润公司的老总给我认识,饭也吃完了,当然埋单离开。那家“俱乐部”正好在茶餐厅附近,没想到就有人凭借这么一张3月份的照片,在5月份编出这么一个完整的故事。两个男人在一起聊天,就说是讨论“找女人”,那万一以后我和女性朋友聊天呢,变成“找男人”?
羊城晚报:里面还说你“前两天还去过”?
谭:呵呵,这一点最可笑。我这一两个月都呆在香港,根本没出过境,有记录可查的。
“太太对我绝对信任”
羊城晚报:你觉得这件事会对你造成影响吗?
谭:我一直没什么绯闻,所以一开始我觉得挺受刺激。但是我没有做过,清者自清,后来就想通了。我这么多年的努力,不会因为一篇不实的报道让我受到影响。让我感动的是很多粉丝在网上留言支持我,香港的报纸根本没登这件事,连香港记者都不相信我会这样做……
羊城晚报:你的太太持什么态度?
谭:她一直是绝对信任我的,她和我一样都觉得这篇报道相当无聊。拍戏时,她会来探班,一个月来一两次吧。
“内地拍剧不爱应酬”
羊城晚报:港星到内地拍剧,业余生活难免有苦闷的时候,你业余时间做什么?
谭:我一般就会回房间,看剧本、看书、做运动。我大概有70%的业余时间和精力放在运动上,剩余的30%的时间我会通过看书或者其他的渠道去吸收各种信息。
羊城晚报:你从不去夜店消遣?
谭:我不喜欢吵的地方,酒量也一般,我不会喝太多的酒。不过我也会和剧组里的同事偶尔去卡拉OK,前提是第二天我没戏拍。做我们这一行,必要的应酬也是有的,比如和制作人或老板吃饭喝酒,遇到这种情况我便喝两杯,但是仅此而已。我算是耐得住寂寞的人。其实我很喜欢在内地拍戏,几个月都投入到一个角色中去,而且拍戏的地点大多比较偏僻,吃得简单,精神状态也比较简单;一回到香港,我会去玩去吃美食,变得“心宽体胖”。
羊城晚报:未来有什么计划?
谭:6月初会去泰国拍电影《风云》,我演皇帝,主要是文戏,打戏不多,要拍一个月左右吧。另外,我手头有两个电视剧本,具体还要再谈。记者 陈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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