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路之十七:中国为何要在澳门驻军?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九日电 澳门回归路之十七:中国为何要在澳门驻军? 中新社记者 盘归 去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副总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在筹委会第三次大会上宣布:在澳门回归以后,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派驻适量、精干的军队是必要的。 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明确表示要在澳门驻军。消息传出,澳门舆论反应十分强烈,市民奔走相告,表示热烈拥护。驻军消息同时引起了香港、台湾乃至西方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国为何要在这个时候宣布驻军呢?其实并不奇怪,作为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象征之一,中国政府在“九九”后向澳门地区派驻军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可厚非。中葡两国一九八七年签署的联合声明以及一九九三年颁布的澳门基本法均载明:澳门特区的防务属中央政府管理。而除了派驻军队,还有什么能更好地体现防务呢? 实际上,在八十年代末起草澳门基本法时,就曾遭遇驻军问题。经反复讨论、咨询澳门民意,九三年通过并颁布的基本法第十四条是这样写的: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防务。虽然没有像香港基本法一样直接出现驻军的字眼,但这一原则性规定本身就包含驻军的可能,至于何时宣布驻军、规模有多大,则由中央政府视乎实际情况而定。 据北京出版的一家报纸披露,选择在一九九八年秋天宣布驻军的消息,是“中央适时、慎重作出的决策”。之所以要驻军,一则是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重要象征,同时也可对澳门猖獗的犯罪活动起到威慑作用,必要时可应特区政府的请求协助维持治安,从而使澳门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一国两制”的航道上稳稳前行。 为了保障中央人民政府派驻澳门特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澳门的安全,根据宪法和澳门基本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年六月二十八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驻军法规定,澳门驻军不干预澳门特区的地方事务。澳门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政府请求澳门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澳门驻军人员在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时,行使与其任务相适应的澳门特区法律规定的相关执法人员的权力。 驻军法还规定,驻军人员除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须遵守澳门特区的法律。澳门驻军费用由中央政府负担。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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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