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市化进程,鼓励农民购买城镇住房。昨天,市财政局发出通知,从11月1日起,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契税优惠政策。
通知说,凡农村居民,在重庆市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
购房单价超过市场均价(以当地国土房管部门公布为准)的,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计征契税。夫妻双方均为农民的,只享受一次契税优惠。农民购房享受契税优惠,应向征收机关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已婚者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农民工朋友需了解详细政策,可就近前往当地国土房管部门咨询。(记者 吴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