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6日电 受自然灾害影响,2004年春季部分受灾群众生活发生困难。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民政部对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明确要求各地一要制定翔实的春季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落实方案,二要通过发放《灾民救助卡》对灾民实施规范救助,三是各级政府都要切实增加灾民生活方面的资金投入。
据民政部截至4月16日统计:
1.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受灾群众生活安排的资金投入,已经安排救灾资金6.3亿元,其中省级安排救灾投入2.8亿元;
2.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向生活困难的受灾户已经发放《灾民救助卡》1358.6万张,受灾最重,生活困难需要政府救助的3554万人已经得到政府救助;
3.各地进一步加快了中央救灾资金的下拨进度。今年中央下拨救灾资金10亿元,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经全部将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落实到受灾群众手中。福建、河南、云南、新疆和青海五省(自治区)也已经将中央安排的救灾资金下拨到县级,正在落实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