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今年查处的腐败案中,少部分组织部长落马。对此,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指出,要防止干部形成利益共同体。
文章介绍,6月4日,南方某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涉嫌卖官受贿被“双规”。理由是“涉嫌重大经济问题”。有报道称,徐国健是全国第一个落马的省级在任组织部长。
不久前东北某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因涉及腐败案被免职。此前,韩曾在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任上长达8年。某市原市委书记马德自1995年以来大肆收受贿赂,买官卖官,马被“双规”后供认,自己为当上市委书记一职,曾给韩送过80万元人民币。
为何少部分组织部长先后“出事”?王贵秀分析认为,“出事”组织部长凭借网络发展干部,最后成为利益共同体。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有效的全面制约机制,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继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王贵秀说,权力缺乏监督易滋生腐败。如果组织部长提名、推荐、考核的人选出了问题,那么进行责任追究时,还有可能出现责任不清,最后不了了之的情况。所以深化干部体制改革,需要明确干部的责权利。
社会上有人认为,有的地方对组织部长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组织部长主要是依靠自律。针对这种说法,王贵秀表示,按规定,组织部长受同级党委或上级党委的监督。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纪委,很难监督;而上级部门因为要负责的官员太多,往往监督不了。
他指出,一旦有问题的组织部长丧失自律,可以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去选拔评价干部,这些干部最后都成了利益共同体,所以往往一查就是一大串。而且具有经营时间长、隐蔽性强的特点,查处起来难度越来越大。(刘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