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身穿黑色上衣牛仔裤的瞿颖,来到朝阳法院大屯法庭,当着法官的面写下她的名字。这将用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汽车经销商提交的贷款买车材料上的“瞿颖”名字进行对比,以确认贷款材料上的名字是否为瞿颖本人所写。
近日,因认为瞿颖当初贷款买车而不按时还银行贷款,使得自己替其还贷,经销商将瞿颖告上法庭,要求偿还8万多元。而瞿颖的代理律师则当庭提出,瞿颖当初是全款买下的跑车,也就是她现在开的那辆,贷款材料上的瞿颖名字是别人冒签,因此向法院申请进行笔迹鉴定。(记者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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